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法院审结一起委托投资虚拟货币合同纠纷案_【江苏增值税发票查验【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2025-12-20 00:20:52 1

  本报讯(□刘清华 通讯员施宜) 近年来,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活动频发,部分群众因轻信“高收益”宣传而盲目投资,最终血本无归。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委托投资虚拟货币合同纠纷案,明确相关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为公众敲响警钟。

  该案中,姚某与陶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陶某向姚某提及比特币投资“高收益”。同年9月1日,姚某向陶某转账22800元,委托其购买“矿机”并注册账户,用于挖取MTP虚拟货币。此后,姚某多次通过微信询问投资进展,陶某曾回复“投资有风险,以回本为主”。2021年10月,姚某发现无法登录“挖矿”平台,得知平台将江苏增值税发票查验【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于11月停止运营,投资款面临损失。多次催讨无果后,姚某于2025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陶某返还投资款228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承担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庭审中,陶某辩称,其仅协助注册账户,未承诺收益或保本,账户由姚某自主操作,损失系平台关闭所致,与己无关。

  长乐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姚某转账委托陶某进行虚拟货币“挖矿”,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相关交易为非法金融活动,违背公序良俗及法律规定。因此,姚某与陶某就虚拟货币“挖矿”形成的委托合同关系,因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江苏增值税发票查验【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违背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不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由此产生的损失需由姚某自行承担。

  基于上述认定,长乐区法院判决驳回姚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姚某自行负担。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易遇平台跑路、价格波动或诈骗,切勿轻信“稳赚不赔”宣传。参与民事活动须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远离“挖矿”交易等非法金融行为,防止因盲目跟风导致财产损失。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活动,应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本文地址:http://humsp.m.ttursk.cn/jbmo4/748.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热门标签

全站热门

新能源汽车销量迎历史性节点!为何越来越好卖?

跨境ETF盘中跌停,高溢价现象消退

海报微Talk丨退款要扇孩子耳光,平台不能“隐身”

险资加码不动产投资

1月央行进行1.7万亿元逆回购操作

跳转广告的“是非账”并不难算

保险助力新疆高质量发展

揭秘助贷平台“会员费”的秘密

友情链接